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
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保障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四川省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完成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并于考评前第10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考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所有考生须在考评前三天(8月10日、11日、12日)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计算,检测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四、考评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在考场入场处,考生须出示当天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考前三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及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入场扫码工作。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评:

(1)考评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考评前7天内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3)无疫情发生地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其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有异常情况的;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7)考评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8)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评当天无法到达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评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评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乳胶手套,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参加考评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手套。

八、考评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评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评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评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评;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评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和考场所在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评资格,终止考评;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