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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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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通知,2022年度已成功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于10月28-31日另行组织一次考试,详见“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的公告。

    注:除成都、眉山考点,其他考点考生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小区所在街道(社区)或乡镇的封管控证明、居住证明、单位证明(单位考生)、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考生报名所在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