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4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7日。
具体时间以答辩人员本人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确认的答辩时间段为准。
二、答辩地点
成都金河宾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18号)。
三、答辩要求
(一)现场答辩人员范围。
1.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人员;
2.破格(包括学历破格、年限破格、申报专业与现有资格专业不一致、申报专业与学历专业不一致等)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
不包括下列人员:各市(州)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肿瘤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申报卫生高级职称人员;各市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高级职称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免答辩人员:正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的援外医疗队员;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员。
(二)答辩相关要求。
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人员不集中现场签到,答辩人员须于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s://gjnew.scwsrc.com/),进行答辩时间确认,确认成功后,系统将答辩时间和答辩序号发送到系统注册账号登记的手机号码,作为进入答辩酒店的依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进入答辩区域应该主动出示本人答辩确认结果。
为保证答辩有序进行,答辩人员须按照答辩时间段进入答辩等候区(详见附件)。不得提前进入答辩等候区和答辩室。
现场答辩时,答辩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用于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携带相关业绩成果原件备查。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四、纪律要求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期间,答辩人员不得入住金河宾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答辩会场,如发现申报人员私自接触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咨询电话:028-86130263。
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时间安排表
答辩时间段 | 答辩序号 | 进入等候区时间 |
12月6日上午 | 1-10号 | 12月6日8:00 |
11-20号 | 12月6日10:00 | |
12月6日下午 | 1-10号 | 12月6日13:30 |
11-20号 | 12月6日15:00 | |
21-30号 | 12月6日16:30 | |
12月7日上午 | 1-10号 | 12月7日8:00 |
11-20号 | 12月7日10:00 | |
12月7日下午 | 1-10号 | 12月7日13:30 |
11-20号 | 12月7日15:00 | |
21-30号 | 12月7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