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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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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须于2024年8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职业)资格。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符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8月9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有关电子扫描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0855638@qq.com。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电子材料或扫描件: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证书及各类取得的其他代表专业能力的证书、资质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告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逻辑思维、仪态仪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察(政审)阶段。

面试的时间、地点、其他事项电话/短信通知面试者。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签字确认。

四、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

面试通过人员按不超过岗位1:3的数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于在体检、考察(政审)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进行录取,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均不合格,则取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拟录入人员由市疾控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市卫健委批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含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尚在招聘阶段的应聘(报考)人员取消应聘(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826号

联系人:刘老师、赖老师

咨询电话:(0813)8237130

监督举报:(0813)8209691

邮政编码:643000